投诉行业 | 其它汽车 | 投诉品牌 | 雷克萨斯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 -- 广州市 | 投诉人 | 李先生 |
投诉诉求 | 尽快全额退定 |
投诉详情:
本人于 2025年5月5日在广州永佳雷克萨斯店订购了ES200车型,支付定金 26000 元。5月8日因家庭突发变故,本人也没有驾驶证无法驾车,和商家协商解决方案,5月中旬销售经理告知原定车辆要先转售他人,本人十分配合该店的操作,已同意贵店将该车转售他人。试车期间,销售也曾说过车子没有交易成功,定金是一定会退的,本着对雷克萨斯品牌口碑的信任给下大额定金。现多次诚恳协商退定金,贵店却在未遭受任何损失的情况下态度强硬,拒不退定金,涉嫌不当得利、强买强卖! 《民法典》第587条 定金罚则仅适用于“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情形,但转售已弥补债务不履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 :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条件;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12条 : 拒不退还预付款可被认定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据此,我要投诉广州永佳雷克萨斯店,拒退定金的行为不合理不合法,请该店尽快全额退款。烦请投诉网工作人员帮忙跟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网回复:
中国汽车质量投诉网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