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一汽大众 | 投诉品牌 | 一汽奥迪 |
投诉地区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投诉人 | 戴先生 |
投诉诉求 | 作出合理解释,全额退赔电池费用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5年4月16日,购置的一汽奥迪生产的奥迪Q3车辆使用未到12个月时间,在2016年3月20日发现车辆亏电无法启动,4S店检查结果是,因为本人私自加装的导航电流过大,导致电池长期亏电,需更换新电瓶,由于是个人私自加装的电子产品,4S店不保不赔(报价原装带Agm的价格为3089元)。
一汽大众和经销商(4S店),利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里面的;《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下的,第3条款《(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规定,将所有涉及此类情况车辆,强制规类并以此为由,对在保质期内的车辆问题,不予负责,而且无任何解释及相关说明,规避相关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加装的导航,其实也是4S店内所使用的加装品牌一样)。
经过查询资料我怀疑:该款奥迪Q3车辆所使用的原厂电瓶(瓦塔尔带AGM功能蓄电池),由于安装设计位置在高温高热的发动机室,导致该型电瓶长期工作在,高于本产品要求的标准环境温度(26.7℃)数倍的环境内工作,从而根本无法保障达到该型电瓶的理论使用寿命(2-3年)的正常使用时间。其实问题在奥迪的其它车辆型号上就很能说明问题,如A4A6A8等系列,电瓶设计位置后置于车辆后备箱处,Q7在座椅下,其问题情况显而易见,只有奥迪A1和Q3的电池,设计在发动机室放置, 终究其原因是为了降低产品价格(同时保证后备箱大容量的易售性),迎合Q5的低端市场的需求,从而牺牲对Q3车辆产品零部件质量可靠性的保障换取得来的。
我们好多Q3车友都在1-2年内更换了电瓶。
根据电池供应商瓦塔尔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varta-automotive.cn/zh-cn)了解到,带Agm(启停功能)的相关类似型号电池性能说明:
1,为保证蓄电池的安全并达到最长使用寿命,存储时年均温度应为15℃,短期储藏时,温度不应超过25℃,否则将影响蓄电池寿命。
2,20小时率额定容量(C20)— 它是一只蓄电池在华氏80°(摄氏26.7°)环境温度下,以电池20小时率额定容量二十分之一的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为10.5V所产生的电量,它能确定在不降至电压的前提下,产生足够的动力供汽车 运行所需的安培小时数。
我要求厂家告诉我Q3车辆,电池实际在非标温度环境下据体的使用寿命测试数据(我也查询了国外的官网,包括德国4S店了解,都无法得到),得到的回答是“我们的车辆有国家的许可证”。
在这里,我想代表我们所有Q3用户,希望国家技监局告知我们准确的国家对相关车辆零部件标准。
不能因为私自加装的规定,隐藏生产厂家逃避本该承担的设计失误和保质责任。
作为一个中国人,本人非常热爱自己的祖国,汽车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对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作为国民,为了支持国家经济改革,产业转型,作出了购置车辆的实际行动,我觉得是一种爱国的表现,而这种明显带有设计缺陷的汽车型号(是否会导致人民的生命财产受的损失),国家应该严格把守质量关,保护我们每一个热爱祖的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保护国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消除不法商家和厂家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而不顾,将国家规定的条款变相、强行归类的恶劣行为。
投诉网回复:
中国汽车质量投诉网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