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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在购车4S店保养,厂家就有权力对车主不理不睬了吗?

2018-12-06未知
     某车行驶途中缸体爆裂, 4S店因车辆未进店保养拒赔
     事件经过:
  广东温先生说新购买的车,才使用几个月年就出现缸体爆裂的问题而且是在高速行驶途中。温先生说,当时是在2013年12月6日的早上,自己驾车行驶中广深高速虎门出口路段,车辆突然“砰”的一声死火无法行驶,温先生迅速停车检查车辆,抽出机油尺发现已经没有机油,再看车尾处却发现有大量机油溅的到处都是。之后温先生自己找来拖车把车拖回公司。12月9日,温先生电话告知4S店车辆出现故障无法行驶,要求索赔,4S店当时回复车辆没有在4S店保养,不给予索赔处理。
  在4S店完全不理睬的情况之下,温先生只好自行对车辆故障进行检查,检测后发现是发动机缸体爆裂,于是温先生再次联系4S店,告知了发动机缸体爆裂这一情况,4S店这才将车辆拖回店里让温先生等候通知。一周之后,4S店依然给出同样的回复结果:保养是在其他店面进行,不给予索赔处理。
  之后温先生也多次拨打客服热线,但一直没能拨通,无奈之下温先生只有在汽车投诉网上发表投诉,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能够帮助自己挽回一些损失
  据了解,接到温先生的投诉后,汽车投诉网工作人员已第一时间将投诉原文转交给了厂家进行协调处理,厂家现已做出回复,但回复结果与4S店的意思大致相同:保养是在其他店面进行,不给予索赔处理。 
温先生告诉网站工作人员,厂家说是仍在沟通之中,但自己从未收到过厂家的任何沟通电话。温先生告知,自己的车辆并不是没有保养,而是自己公司本来就是一家斯巴鲁4S店,所以除了初保,之后的保养都是在自家店面进行。而且车辆在刚买回不久老是出现故障灯亮的问题,厂家迟迟不能解决,自己这才在自家店进行的后续保养,可没想到这就成为了拒保的理由。
  温先生最后还说到,不管车辆有没有保养,但爆缸这一严重故障好像与保养的关系并不大,厂家连故障原因都未查明,就直接拿没有保养说事,明显是不公平的,所以温先生希望,就算厂家不愿保修,但最起码应该出示一个书面的故障原因,只要故障原因清楚了,之后的问题就自然能够迎刃而解了。
 点评:
     “汽车三包”也有“霸王条款”? 法律与情理孰重孰轻?
  要想弄清江淮汽车和车主之间到底谁占理谁合法,这里先得看汽车相关法规规定。在《汽车三包》第六章三包责任免除第五条规定中有明示: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最近相关法律专家指出,根据质监总局的解读显示,在随车的保修保养手册上有一个问题:“强制要求用户到4S店维修保养,否则免除消费者三包权利。”这也就是说,如果不在4S店保养就算“脱保”。不过这种说法其实就是“霸王条款”,即便是白纸黑字的写在手册上面。一些生产厂商强制把到4S店保养、维修与三包权利捆绑在一起,其实是剥夺了用户选择权。
  如果照这样说,在以上投诉案例中,车主所投诉车辆并不是没有保养,只是没有选择在购车4S店进行保养,车企便按照“汽车三包”中的“霸王条款”不为车主保修其实是不合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以上案例中,江淮汽车在没有检查汽车故障到底是何原因引起的情况下,便直接拿没有按规定保养说事似乎也并不合理。在已执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相关条文明示,产品出现故障而引发纠纷的,举证的责任交由销售方,而不是购买方。意思就是需销售方举证产品没有质量问题才能够不负相关责任,而不是由购买方来举证产品哪里出现质量问题。
  如果根据这一条规定,江淮汽车必须先为自己证明汽车没有质量问题,才可以不为车主保修。江淮汽车都应该先弄清发动机爆缸原因,再来判定是否该对车辆保修,如果的确是汽车的质量问题,就因为没在购车4S店保养,厂家就有权力对车主不理不睬了吗?(本文来源于网络,重在分享,感谢原作者的辛勤劳作,若有侵权,请立即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