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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留言投诉重庆力帆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问题

2019-03-07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公众留言: 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领导,您好!我司购买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生产LF6401EEV新能源汽车,现向您处咨询:
     1.该车公告显示可全国销售,现用车为天津地区,零下气温状况,无法充电,是否与公告信息相悖?
     2.该车说明书显示,使用温度为-10摄氏度至45摄氏度,国家标准gbt28382明确显示车辆在-20摄氏度,浸车8小时后,仍能正常启动。重庆力帆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标准情况生产销售该车?
     3.我司所购车辆已发生多次多台车正常行驶中出现突然的动力电池故障,导致停靠在马路上,该车此种状况是否容易造成国家标准gbt28382中4.9.2节“系统和设备不应出现危及人身安全、引起主要总成报废、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致命故障;也不应出现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严重故障)。”
        回复:您好,您的网站留言第1246号收悉,现就你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在留言中提到新能源汽车标准的解释问题。该标准GB/T28382-2012《纯电乘用车技术条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您可以与该委员会联系,咨询相关标准的解释问题。 如您认为该产品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形,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交具体线索或材料。如调查存在违法行为,可以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查处。同时,如您认为经济权益受到损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时间:201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