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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实施5周年大事记

2018-12-04中国汽车质量投诉网
汽车三包规定实施5周年大事记
      2012年12月29日,原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第150号令),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3年,原质检总局开发了专门的信息平台——汽车三包备案与发布管理系统,汽车生产者通过该系统实现及时备案,消费者可以在“中国汽车三包网”上随时查询到所有在售车型的三包信息。
2013年2月,我国组建全国汽车三包技术咨询专家库。截至目前,共有21055名专业技术人员在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上提交了申请材料,有4656名专家被各省质监部门聘用。
2013年7月4日,原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2013年第77号公告),对汽车生产者的信息备案和公开,以及全国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遴选和使用等工作进行了规范。
2013年7月19日,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汽车三包配套国家标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GB/T 29632-2013),对汽车三包涉及的主要零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和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3年8月,原质检总局组织建立了国家层面的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章程》《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等系列文件,来自13个行业的30名专家被聘为第一批专家委员。
2013年9月29日,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对涉及退、换车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方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14年、2015年,原质检总局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分别针对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霸王条款”和修理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了专项评估整改工作。
2015年6月,原质检总局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平行进口汽车三包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平行进口汽车领域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保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