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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汽车三包规定中提出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

2018-12-09中国汽车质量投诉网
     为什么汽车三包规定中提出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
     诚实信用就是实事求是,不说谎话,说话算话。
     对于汽车三包,诚信原则体现在:遇到问题时当事双方要积极协商,或者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解决,必要时可诉讼解决,以和谐、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协商、调解或诉讼过程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提出合情合理的诉求,在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之后信守承诺,不出尔反尔。
     例如,汽车厂家及授权维修店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如果判定是质量问题,应当主动积极进行质保索赔。而不是利用自己在信息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对消费者的问题进行搪塞、推诿,通过拖延、欺骗等手段将车辆拖过三包期后再要求消费者付费维修。
    消费者也不能对于非质量问题,比如因磕碰导致的轮胎鼓包等使用中的问题,进行恶意索赔,或者对于未达到退车、换车标准的情况强制要求厂家退换车,甚至采取贴标语、围堵门面店铺、利用媒体制造舆论等极端手段,恶意索取不当利益。这两种情况最终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会造成汽车生产和销售方与消费者之间情绪和信任关系的对立,不利于建立良好的汽车消费环境,最终对各方利益都会造成损害。汽车三包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非不法利益,无论消费者还是经营者以恶意欺诈等不法手段获得的利益法律均不保护。